(一)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所支付的个人部分的工资(含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
(二)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三)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广州: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020-86505184
深圳: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0755-82788957
佛山:佛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0757-82732116
东莞: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0769-22237663
中山: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0760-88804433
珠海:珠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0756-8520833
江门:江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0750-3952783
肇庆:肇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0758-2556021
惠州: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0752-2353958
汕头: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0754-88238624
潮州:潮州市残疾人联合会,0768-2185135
揭阳:揭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0663-8256863
汕尾:汕尾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660-3389963
湛江:湛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0759-3327131
茂名:茂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668-3938982;0668-2853272;0668-2905012
阳江:阳江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662-3429990
云浮:云浮市残疾人联合会,0766-8861487
韶关:广东省残疾人粤北就业培训中心,0751-8890592
清远:清远市残疾人托养就业服务中心,0763-3369071
梅州: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0753-2282721
河源:河源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3389579
省级: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020-83334116